4月24日下午,全市科研机构商业秘密保护研讨会在宁波市知识产权大厦一楼会议室成功举办。
本次活动由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办,宁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宁波市知识产权协会承办。市市场监管局价竞分局局长潘玲娜出席研讨会并致辞,市市场监管局价竞分局、海曙区局、前湾新区分局、高新区分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及19家科研机构代表共30余人参加。会议由市知识产权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施军主持。
潘玲娜在致辞中提到,宁波是全国首批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城市,在跨部门推进商业秘密保护领域政策创新、发布实施商业秘密相关团体标准,出台若干行业领域规范指南、建立重点产业商业秘密保护联盟、积极培育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园区(指导站)等方面先行先试,为强化广大创新主体商业秘密保护意识,营造商业秘密保护良好氛围提供实践样本。她希望,全市科研机构要不断加强学习,扫除知识盲区;要将商业秘密融入研发、成果转化及运营全流程;要平衡好商业秘密保护与技术、人才合理流动的关系,为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宁波经验贡献智慧与力量。
在主题分享环节,商业秘密领域专家、浙江合创律师事务所俞建伟律师围绕《科研机构商业秘密保护的特殊情况》这一议题剖析技术秘密的核心要点。他结合多年实战经验,提醒广大科研机构在技术合同中,要写清楚双方应承担的保密义务,及不履行保密义务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
商业秘密领域专家、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常军帅律师带来《商业秘密的保密措施》主题分享。他从商业秘密的秘密性、价值性和保密性出发,以案说法,深入浅出阐明了科研机构做好保密措施的重点内容。
在研讨交流环节,浙江省绿色智能汽车及零部件技术创新中心、浙江省智能工厂操作系统技术创新中心、浙江省绿色石化技术创新中心3家参会代表先后围绕科研机构商业秘密合规管理思路、实践经验和行业难点、商业秘密管理制度建设等内容发表意见建议。
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价竞分局局长陈可梁、前湾新区分局知识产权科科长刘杨平围绕科研机构商业秘密保护指南(指引)编写工作的实操性和可行性及商业秘密管辖问题提出指导意见。与会人员结合自身实际,就科研机构商业秘密保护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展开交流。宁波市市场监管局价竞分局三级调研员唐小衡积极回应,他说,各部门将协同护航广大创新主体做好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希望大家进一步提升内部人员商业秘密保护意识,重视“保护工作做在前”,要充分认识到商业秘密与专利的不同,规范内部管理体系,要通过建立商业秘密保护点等方式建章立制,全力筑牢制度防线。
本次活动内容深度聚焦,形式多样丰富,为着力提高我市科研机构商业秘密保护能力水平,增强科研机构创新发展韧性打下坚实基础,为筑牢商业秘密保护“安全之墙”、探索商业秘密保护新路径贡献宁波经验。